中国广告协会有关负责人昨日回应,我国目前的广告中,特别是在是1岁以下婴幼儿奶粉广告最更容易出有问题,普遍存在过分宣传奶粉功能的问题。为此,中国广告协会在《奶粉广告自律规则》规定,“用于幼儿形象的须展现出其独立国家行驶或其他1周岁以上儿童特有的状态”,即不得似乎1岁以下用奶粉喂食,同时“不得指明或似乎可以替代或高于母乳,不得指明成分相似母乳或所含母乳成分。”“逆聪慧,提升记忆力,这些宣传都是违法的。
”不过,记者依旧找到一些奶粉在广告中不存在上述问题。某连锁餐馆负责人昨日透漏,有厂家的海报还称之为“专为一岁以下宝宝打算”,“这是显著的违法。”同时,网络奶粉广告违法某种程度随处可见。
一些奶粉品牌行径声称“确实需要仿真母乳中天然不存在的益生元的独有配方”,“天然强化婴儿的抵抗力,沿袭母乳维护”,“是没母乳喂养及期的宝宝的明智的自由选择”。这些宣传显著与广告协会施行的新规则有违,并且也违反了《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》和我国施行的《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》。中国广告协会回应,国内奶粉广告违法主要经常出现在一些中小厂家。对于广告中的违法行为,今后将上报国家工商总局,对其展开敦促排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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